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菏泽三家网吧、一家书画店被罚! - 齐鲁壹点

📅 2026-06-04 🏷️ 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
9月25日,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则处罚信息。
01
行政相对人名称:牡丹区云猫网吧行政相对人类别:个体工商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〔2020〕第F-00006号违法事实:牡丹区云猫网吧未按规定核对、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,未悬挂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处罚依据:依据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一条第(五)项、第三十二条第(三)项的规定处罚类别:罚款处罚内容:警告罚款金额(万元):0.300000处罚决定日期:2020年8月5日
02
行政相对人名称:牡丹区越博网吧行政相对人类别:个体工商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〔2020〕第F-00004号违法事实:牡丹区越博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一案处罚依据:依据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一条第(二)项的规定处罚类别:罚款处罚内容:警告罚款金额(万元):0.500000处罚决定日期:2020年8月4日
03
行政相对人名称:牡丹区铁头网吧行政相对人类别:个体工商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〔2020〕第F-00005号违法事实:"铁头网吧未按规定核对、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,未悬挂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处罚依据:依据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一条第(五)项、第三十二条第(三)项的规定处罚类别:罚款处罚内容:警告罚款金额(万元):0.300000处罚决定日期:2020年8月5日
04
行政相对人名称:广源书画店
行政相对人类别:个体工商户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〔2020〕第T-014号
违法事实:广源书画店未取得出版物复制许可复制发行出版物一案
处罚依据:依据《出版物管理条例》第六十五条第(六)款之规定。
处罚类别:罚款
处罚内容:警告
罚款金额(万元):0.500000
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物金额(万元):0.005
处罚决定日期:2020年8月18日
来源: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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